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唐文君 范质惠)“你好,我们是赫山法院的工作人员,请你先把门打开……”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深夜突袭,通过“杀回马枪”式执行成功拘传了被执行人李某。
2017年3月,吴某驾驶自卸低速货车撞到路旁行人谢某,造成谢某伤残。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吴某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吴某所驾货车的实际登记车主系李某,李某系吴某的雇主。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经赫山区法院审理判决,李某、吴某应连带赔偿原告谢某损失68万余元(内部按责划分,剔除已付赔偿款,李某还应支付300601元,吴某还应支付233166元)。判决生效后,因李某、吴某迟迟不履行赔偿义务,2020年5月,谢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过网络查控及开展实地调查等方式积极查找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为妥善化解涉民生案件矛盾纠纷,执行法官通过限制高消费、冻结工资收入、司法扣划银行存款等执行强制措施,先后为申请人谢某执行回赔偿款28万余元,同时,执行法官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申请执行人争取到国家司法救助金3.8万元。被执行人李某尚欠执行款4万余元未支付。
今年9月初,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被执行人李某最近出现在自家小区。当晚7点,执行法官整装带队前往该小区,发现李某不在家中,执行法官决定去李某的老家继续查找,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摸排调查,仍然没有发现李某的下落。执行法官并未放弃,决定再次前往李某自家小区家中来个“杀回马枪”,终于在当晚10点,执行法官敲开了紧锁的大门并成功找到被执行人李某。迫于强制执行的威慑力,被执行人李某终于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积极筹款,终于履行完剩余4万余元的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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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